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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心多課10%!資深房仲提醒房地合一稅「1關鍵」:簽約日不是重點

為準確打擊炒房,房地合一稅2.0修法後於110年7月1日上路,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網站說明「延長個人短期炒作不動產是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」持有2年內課收45%,超過2年未逾5年則收35%。

知名房仲阿偉在臉書粉專「好棒棒房仲日常 阿偉」透露,曾遇到客戶焦急詢問房子2026年4月才滿兩年,現在就出售會不會課收到45%房地合一稅。

阿偉搖頭指出,如果正在出售的房子已經出現買主,雙方都談得差不多,只要注意「登記日」即可。他表示,本次案例屋主很怕現在簽約就會被課到45%的稅金,對此他澄清,其實沒有問題,因為重點是「登記日」而不是「簽約日」。

阿偉說明,只要買賣雙方談好,把過戶登記的時間壓在明年4月後就會符合「持有兩年課收35%」的資格,所以大家可以放心簽約。影片尾聲他也再次提醒,賣屋想節稅就要注意多項規則,因爲「懂規則真的差很多」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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